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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居明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7-30 14:57 来源:宣城纪检监察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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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郎溪县委批准,郎溪县纪委监委对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居明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居明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居明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郎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居明林开除党籍处分;由郎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郎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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