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宣城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郎溪县纪委监委对旌德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唐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旌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旌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唐锐开除党籍处分;由旌德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郎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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