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22 日对梅渚镇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梅渚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人大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所属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乡村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及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7791802;17356326601。
接待地点:梅渚镇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14县委第一巡察组接访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梅渚镇政府办公大楼大门口,各村(居)委会大门口。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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