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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轮巡察公告(四)

发布时间:2020-09-24 00:45 来源:郎溪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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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郎溪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7月6日至7月31日对郎溪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郎溪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三个聚焦”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权钱交易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专用固定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征收办四楼会议室;

(二)意见信箱:征收办大门左侧;

(三)电子邮箱:lxxwxcz04@163.com;

(四)信访专用固定电话:0563—7023019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0年7月31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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